3月14日,宁夏妇联、福建妇联在福建福州签订两省(区)妇联第27次框架协作协议。宁夏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君兰,福建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林叶萍代表两省(区)妇联签订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五类13项内容加强协作交流,充分发挥闽宁两省(区)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妇女发展、关爱妇女儿童、促进妇联改革的重要作用,推动闽宁协作走深走实。

在思想政治引领方面,通过闽宁宣讲传真情,以乡音传党音。以双向交流宣讲为主,共同讲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两地妇女奋斗故事。

在关爱妇女儿童方面,通过闽宁儿童手牵手,激童趣立童志。宁夏妇联将选派困境、品学兼优的女中学生赴福建参加夏令营活动,同时加强闽宁两省(区)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交流协作,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关爱帮扶和助学支持。

在家庭建设方面,通过闽宁家庭促传承,传家风展新貌。福建省“最美家庭”将赴宁夏开展交流活动,依托闽宁合作巾帼家政实训基地,开展巾帼家政培训,助推宁夏“好宁嫂”家政品牌建设。

在促进妇女发展方面,通过闽宁姐妹齐奋斗,求共赢谋共富。举办宁夏农村女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加强闽宁两省(区)巾帼致富带头人的交流合作;开展福建省“巾帼直播带货活动”和宁夏“巾帼直播联盟带货活动”等,合力推介两省(区)“巾帼好物”;组织有投资意愿的企业家开展考察投资活动,促进闽宁两省(区)女企业家互访交流。

在推动妇联改革方面,通过闽宁妇联同发展,强内力提效力。举办妇联干部培训班,赴福建学习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家庭家风家教、妇女发展、妇女权益维护等工作经验;加强两省(区)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交流合作,搭建女科技工作者互鉴合作平台。

两省(区)妇联表示,将以此次框架协作为契机,建立立体式、互动式的协作关系,以更强的担当意识、更新的协作理念、更实的工作作风、更多样的合作方式,营造“闽宁”协作互促双赢新局面,助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